愛很難,走在一起更難:緣盡的六大理由

人與人之間的最大傷心處,不是不相逢、不是不曾愛過,而是愛過之後,沒辦法相處下去。「道不同,不相為謀」本是朋友之道,在現代社會,竟然應用於戀人、夫妻的關係。

「我愛你,你不愛我」、「你愛我,我不愛你」、「互不相愛」、「我愛上了別人」、「我愛你,但我想單獨生活」、「大家相愛,不過分隔兩地,只好分手」,以上都是男女、男男、女女分開的常用對白;我們當律師,為客人辦理離婚時候,已聽慣這些嗟吁。離婚時,如留點情面,雙方還會說一句:「珍重,大家繼續是朋友!」搲爛面時,會罵對方:「你個衰人,快滾,垃圾車來了!」

戀愛腦激素增加時,會唱《我願意》、《每天愛你多一些》、《愛不完》……當鬧翻的一刻,會唱《恨你入骨》、《一拍兩散》、《再回頭我也不要你》……

文學上,愛和恨是兩個極端:甜的日子,便寫道「願得一心人,白首不想離」、「身無彩鳳雙飛翼,心有靈犀一點通」、「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……恨的那刻,便是「從此蕭郎是路人」、「此水幾時休,此恨何時已」、「聞君有兩意,故來相決絕」……

聽說香港25至64歲適婚卻從未結過婚的女性,超過65萬,男性則約60萬人;也許,單身才是終身美麗,無愛一身輕,總比花開花落來得簡單;愛如大雨後街道的水氣,蒸發消散,何必追求?

2024年,香港結婚登記約45,000宗,不過,離婚判令數目約19,000宗,幾乎兩對夫妻中,接近一對極有機會離婚,阿彌陀佛!

朋友笑道:「當我結婚時,唸出宣誓:『無論順逆、貧富、健康或疾病,都愛護你,永遠永遠』,哎吔,講到自己都口震震!」哈,斷臂的羅密歐,跛腳的茱麗葉,在婚姻註冊處的角落,比比皆是!演員姜大衛和李琳琳五十多年的「同花順」婚姻,喔噢,至堪嘉許。

「合則來,不合則去」,今時今日,未必是壞事。我媽媽的上一輩,許多夫妻關係已破裂,只不過為了子女,恨憋藏在心裏,勉強生活在一起;有些給老公當「沙包」出氣,依然啞忍。

在台灣,約1993年,婦女鄧如雯長期遭受丈夫的性侵、家暴,趁丈夫熟睡,把他殺害,這案件,促成了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扭轉了「法不入家門」的中國傳統觀念,更使受虐的妻子得到法律保護。

既然生活過在一起,為何各散東西呢?更把家事拿出來曬太陽?

最常見的情況是「因財失義」:兩人花錢,當然容易,但是,最後誰人埋單?金錢上深深不忿的破壞力,可把情人或夫妻變得斤斤計較,終成陌路人。

世間,沒有不偷腥的貓,尤其內地,特別多俊男美女的引誘,以往,只是男人偷歡;今天,女人劈腿或一夜情,亦很平常。第三者介入一段關係,導致它破裂,觸目皆是。

暴力像毒品,也許虐待、欺凌配偶的衝動,可帶來高潮般的快感,不過這些行為卻成為法律上離婚的鐵證:一方的「行為不合理」,令到另一方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,就可分開。

此外,雙方性格不合,久而久之,便貌合神離,分手收場;聽說不幸福的關係,更引來心血管疾病。

別以為生活習慣是小事情,雙方的迥異,變成「睇唔過眼」,日積月累,便爆發起來。簡單如衛生習慣、誰做家務,皆成為分開的引火線。我見過一對怨偶,男的投訴女的總在週末倒頭大睡,女的卻投訴男的自私,經常強迫她去郊外遠足。

最後,便是兩者的人生目標不一樣;這個理由相對「奢侈」,多見於受過高等教育的男女。我處理過一宗離婚,女的埋怨:「他縱情酣暢、清談玄學,不如去做老莊好了!」結果,男的離婚後,真的抽身去禪修,還中了頭獎般快樂。

以上的六大分開理由,在遠古的日子,被視為禁忌,講也別講,應該「忍、忍、忍」,何必公諸於世,成為了別人的話題。現代社會,婚姻要「洗牌」,醜甚麼?無須自困愁城,天天氣得像生蝦落油鑊般「紮紮跳」!應該立刻前推如電視畫面的「快進條」,把關係結束!

分手後,再無責任和一個「不和不同」的人在一起,亦遠離大小瓜葛,擦槍走火;女的剪個短髮男孩頭,男的弄個刺青在手臂,再加上一杯忘情水,五蘊皆空,心曠神怡。

歹戲拖棚的愛情關係是兩人日久生厭、欲斷難斷、「亞蘭嫁亞瑞」,既不分手,亦不互相尊重,各有各精彩,這些,往往被稱為「無愛婚姻」,多的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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