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有霎時禍福:死亡會驟降,如何預先處理財產的10種方法

做人,有選擇比沒有選擇好。窮,如果是天意,無可怨;如果是懶,該打。財富傳承,是一種選擇權利,為何放棄?
年紀大了,死亡隨時來臨,你應該行使選擇權,早些打點遺產安排!「打罷燈籠先買油」,切忌死神來時,才臨急抱佛腳。
有些老人家說:「我要學才子蔡瀾,生前把所有財產花掉!」蔡瀾知道身體不適後,尚有一段日子可作準備,但是,我見不少朋友突然與世長辭!我的母親早上身體出事,晚上就走了;從不用受折磨角度來看,是好事,但從財產安排來說,「突然」是壞事。我熱愛生命多於財富,但生命不由人,不如多花點精力在財產管理好了!

遺產的主導權,如果自己不決定吃甚麼,便要「硬哽」法制的菜單:香港法律規定沒有遺囑的人之財產應如何處理,但這些安排未必合你心水。談到死,人多忌諱,是故,香港人叫「遺囑」做「平安紙」,取其好意頭。
有些朋友說:「哼,死,只是閉上眼睛的易事!上了天堂,管它後人煩惱!」不過,假若泉下可有知,看到「不喜、不合適、不可信」的人拿走你多年辛苦地儲蓄下來的遺產,你會「二次」氣死嗎?
身為律師,數十多年過去了,為無數客戶處理過遺產安排,以下是我給銀髮族的十點有用意見:
一、簡化財產管理:要每月「瞎折騰」處理眾多少用的銀行戶口、虧蝕股票、債券以至海外資產,何必呢?「扚起心肝」取消無謂的戶口,一個戶口夠啦,再賣掉蝕了多年的投資吧,免得「眼冤」乾等,它們亦可能升不回原位!記得:人走,要走得輕鬆,不要讓自己似婚車,拖着一大堆易拉罐,死後還製造垃圾。

二、把財產資料寫在紙上:列明性質(樓契、汽車登記證、珠寶等)是甚麼?放在哪裏?價值大概多少?然後,把清單放家,再把一份副本交給可靠的親友。我的母親在生之時,整理好不同財政文件,放在不同公文袋,當清理她遺物的時候,一目了然。但我發覺不少人對親人的財產狀況,竟是「矇查查」!
三、和最親至愛的(如子女),開一個聯名銀行戶口,共同擁有存款。人走了,開支可不少,例如殮葬費、骨灰龕位費、財產承辦的律師費、會計師費、銀行查詢收費等等,要後人負擔,不好吧,故此,這個聯名戶口,讓親友從那裏可拿錢支付這些開支,多簡單!死後,戶口的錢全數歸他或她,更是一份好禮物!不過,曾有不肖子女在父母仍在生時,偷偷轉走戶口的錢,成為新聞!
我出道的八十年代,香港仍有巨額遺產稅(Estate Duty):我遇過幾個案件,後人沒有能力繳付遺產稅,要向銀行借貸!
四、如家裏有位置,應該安裝一個防火夾萬(小夾萬也好),這比把貴重珠寶及重要文件放銀行保險箱好得多,因為,一個人死後,他的後人想開啟保險箱,要向政府民政事務總署申請,費時失事,而且,銀行另有諸多規矩。你可以把家裏夾萬的密碼告訴信任的親友,吩咐他或她在你走後,代告知你的遺產承辦人,更要求在該親友的見證下,承辦人才可以打開夾萬,那便不用擔心夾萬的東西會「神秘失蹤」。我遇過一個案件:兒子打開仙遊父親的夾萬,發覺全部名貴手錶不翼而飛,到底家中誰人拿走?

五、通常,人們用遺囑(Will)處理身後的財產分配,但是,遺囑的法律條文十分複雜,必須找律師處理。「口頭遺囑」,在香港是沒有法律效力的,人死後,遺囑要拿去高等法院確認,才會生效,頗為麻煩,過程既要花律師費,亦費時一年半載。當然,不立遺囑,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(Intestates’ Estates Ordinance)提供另外一套遺產分配安排,但是,那些安排未必是往生者的意願;最好還是立一份遺囑。
我見過一個例子:丈夫死去,沒有立遺囑,他死前的心願,是由太太全盤承接他的遺產,可是,法例規定死者子女也有權分享遺產,於是,這些不孝子女和媽媽「講數」,強迫她賣掉居住的豪宅,以便大家可以立刻分錢「嘆世界」!
六、房地產的最好安排,是辦理「長命契」(Joint Tenancy),又叫「聯權共有」:即當其中一名業權人離世後,所擁有的業權會自動轉歸仍然在生的聯權共有人;如有兩位以上,則最後在生者,全權擁有物業,不用交甚麼厘印費!Joint Tenancy的壞處是業權共同擁有,故此不能單獨處理,要每次徵求另外的聯權人的同意,才可以處理物業。
在「長命契」的情況,當一個人離世,另一業權人只要把他或她的死亡證拿去田土廳登記,便可以立刻出售房屋,不用交厘印費,快捷簡單,避免去法院辦理遺產承辦手續。

七、買一份人壽保險:人壽保險是最「手到擒來」的遺產安排。只要你把心愛的人登記為保險的受益人,到你走了,他或她只需拿你的死亡證,交給保險公司查驗,錢便到受益人的手裏。
我常常建議客戶把人壽保險包含「醫療保險」成份;你未走之前,你也可enjoy保險提供的醫療照顧!
八、有些人喜歡成立「有限公司」(Limited Company)來持有財產:好處是當親友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的期間,你的財產不會在這過渡期被「凍結」,因為,你預先委任作為公司董事的親友,在你逝世後,仍然有權通過董事身份,處理公司的日常業務和資產。
舉例來說:你經營理髮店,但突然離世,沒有人有權處理銀行戶口,店內事情立刻「倒瀉籮蟹」,怎辦?所以,如果公司有其他董事合法地繼續把生意營運下去,不是很好嗎?
九、EPA:它指「持久授權書」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),要在醫生和律師見證下簽署,方為有效,這授權書容許你日後因病或某些原因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,被授權人可以幫你管理如銀行、物業等財務事情。
我有些客戶因病,身在醫院,思想表達也有困難,幸好有EPA,有親友繼續管理資產,支付手術費用;但是,這些財產只交由被授權人處理,不會因此而屬於他或她的財產,以往有些案件,被授權人秘密利用權力,挪用被授權處理的股票。

十、有些身家上億的客戶(唉,香港多的是!),會成立「信託基金」(Trust Fund),即把財產轉給專業基金管理公司名下(多數是銀行),它會根據你的指示,營運你的財產;當你離世時,基金依然運作,後人不用去法院辦理遺產承辦手續,更不用出現「爭家產」的情況(「話係咁話」)!
有客戶問我:「你可以當我的基金管理人?」我大笑:「雖然銀行也有機會倒閉,但我只是血肉之軀,絕對有升天一日,別開玩笑!」客戶皺眉頭:「一年沒有一百萬以上的收費,銀行怕麻煩,是不會管理『蚊型』信託基金的……」
詩人曾說:「生如夏花之絢爛,死如秋葉之靜美。」在泉下寧靜的世界,誰想聽到後人在凡間因為處理你的遺產而吵吵鬧鬧甚至打官司?此外,死亡的意義,多於失去生命、多於走出時間、多於可以睡一個不會醒來的好覺;死亡,更讓我們想想:可否利用死後的財富,做點好事,不管它是一千、一萬或更多,捐錢行善,是「做人到世界一遊」後,可以留下的一份光榮!
不做善事的遺產只是灰塵,不是土壤。我的遺囑,寫明捐錢做點善事;我經常和客戶說:「你的遺囑,會否拿一小部份捐給文化、教育、或志願機構做點功德?」那麼,你又會否考慮捐點遺產給我做文化藝術好事?哈哈……

#遺產 #蔡瀾 #平安紙 #遺囑 #銀髮族 #財產管理 #聯名戶口 #遺產稅 #夾萬 #保險箱 #長命契 #人壽保險 #醫療保險 #持久授權書 #信託基金 #爭產 #基金管理人 #善事 #李偉民 #紙情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